據東漢班固《白虎通》:“宗者何謂也,宗者尊也。為先祖主者,宗人之所尊也。《禮》曰:“宗人將有事,族人皆侍。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,所以長和睦也。大宗能率小宗,小宗能率群弟,通其有無,所以紀理族人者也。”“族人何也。族者湊也,聚也,謂恩愛相流湊也。上湊高祖,下至玄孫,一家有吉,百家聚之,合而為親,生相親愛,死相哀痛,有會聚之道,故謂之族。”
呂思勉《中國制度史》:“宗與族異。族但舉血統有關系之人,統稱為族耳。其中無主從之別也。宗則于親族之中,奉一人焉以為主。主者死,則奉其繼世之人。” 宗族就是有男系血緣關系的人的有意識的組織,血緣關系是它形成的先決條件,人們的組織活動,才是宗族形成的決定性因素,其結構因宗族內部人數多少和區分結構的不同而有差異。人口少的宗族,由家庭--宗族;稍大則為家庭——家族——宗族;宗族龐大的為家庭——家族——支族——宗族。宗祠也相應為總祠(大宗祠)——支祠或分祠——村祠——家堂。
宗族管理人員
王族由宗正、宗伯、宗人府管理。庶民百姓有祠堂機構管理。清初,宜興
里任氏宗祠設有很多職司,如宗正,管祭祀;宗長,主管會族等務;宗正,協助宗長理事,掌管倫紀;宗直,處置族人糾紛;宗史,紀錄宗族歷史;宗課,管理宗族公共經濟;宗干,協助宗長處理具體等務。此外雜役有宗守、守祠人、守墓人等。宗長就是族長,可以身兼宗子、宗正、宗直等多職。長房為大宗,其他房為小宗,大宗統治小宗。形成寶塔式統治機制:族長——分支長——房長——家(戶)長——族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