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,如同法則法規,是為保證工作、生產質量,依據客觀規律制定的強制性先后操作次序,如工作程序、司法程序、行政行事程序等等,不可背離。無序或缺一道程序,在生產上就要出廢品、次品;在法律上就是違法行為,都會給國家、集體和個人造成損失和危害。修譜也有其規律,實踐證明,修譜一定要嚴格遵循所規定的強制性程序進行,才能確保質量和族群的利益。修譜程序,一般如下:
(1)醞釀、發動階段,從中發現、物色積極分子;
(2)準備階段除(1)所述外,要選定一位素質好、文史功底比較深厚的、有科學理念、目光深邃、處事冷靜的領導班子成員當 主編,并組成編輯班子。確定主編的責權與義務,為確立主編定修譜方案、統領編修一切事宜、定時檢查總結、及時解決疑難課題、指導
全局的地位創造條件,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;
(3)閱讀、研究舊(老)譜的序文,聯系對照譜系(世系),選定藍本,確立范本;
(4)據范本擬出世系掛線圖(表)初稿;
(5)參考舊譜文字記述和其他資料逐次考辨與編寫,一定要做到符合“考證在先、編寫在后;邊考邊編,貫徹始終”的有序操作的原則和規律。考證的重頭,是(舊)創譜以前的序文和世系,并糾正
掛線圖初稿中的差錯;
(6)在考證的前提下,依修正的世系掛線圖,編寫文字譜。內容要真實,文句扼要明了,用詞貼切準確,字數恰當,書寫規范,具有時代氣息;
(7)世系文字譜初稿審核程序。